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吴友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情形。
2. 华智投资质押的836.30万股股份为实际控制人曾玉仙通过华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股份数量如下:
注:吴友华为公司董事,其持有股份受高管锁定规则限制。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均为高管锁定股,冻结和标记数量为0。
三、其他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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