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30日,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以下简称"锌电公司")与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发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锌电公司将持有的公司7242.7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以每股6.471元的价格转让给曲靖发投。
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为明确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锌电公司与曲靖发投于2025年9月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关于交割先决条件的修改
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四条"交割先决条件"调整为以下内容:
- 双方已获得本次交易所需的所有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完成相关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 双方及公司已完成所有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 自办理股份转让电子系统材料提交日起,不存在任何政府命令限制或禁止本次股权转让。
此外,受让方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 自办理材料提交日止,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涉及任何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法律程序或诉讼;
- 自办理材料提交日止,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事件;
- 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并确认公司提供的文件和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 其他条款的延续
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 协议签署与生效
补充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由公司存档。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与原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争议解决
补充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与原协议一致。
三、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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