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计划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47.30元(含本数)。回购所得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公司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司调整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每股47.30元(含本数)下调至每股47.02元(含本数)。
有关本次回购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现将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0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每股38.08元,最低成交价为每股35.44元,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049,0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且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上限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在实施股份回购过程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一)公司未在以下期间进行股份回购:
1.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的时间,直至该信息依法披露为止。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价格;
2. 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
3. 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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