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共同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 本次会议未对以往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调整。
会议基本情况:
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安排如下: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至15:00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形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机构: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王延吉先生(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444位股东或授权代表参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73,686,889股,占公司总股本1,904,319,011股的51.13%。
其中:
· 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共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41,900,0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
· 现场参会股东8名,代表股份932,009,647股,占总股本的48.94%
· 网络投票参与者436人,代表股份41,677,242股,占总股本的2.18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
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特别决议事项(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中小投资者对上述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未单独列出,但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法律意见: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邢建枢、田哲两名律师全程见证会议。根据现场观察和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出席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方式及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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