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期间,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
截止2025年4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向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通报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
编辑:金杜



湘公网安备43010502001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