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准兴业银行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批复要求兴业银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需在6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
当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一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大银行业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
业内专家指出,此举体现了监管部门鼓励银行通过投贷联动模式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当前银行业在探索投贷联动方面主要集中在外部投资联动领域,未来内部投贷联动模式(即银行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将成为重要发展方向。
据了解,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截至目前,试点项目意向签约金额已突破3800亿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将有序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范围至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
专家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探索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并合理调整商业银行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要求。这一政策调整将有助于调动更多资金资源参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
编辑:金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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