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证券简称:*ST中润公告号:2024-100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9日,中润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幅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公司有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者均为负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不能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退市风险警告和其他风险警告。
目前,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尚未消除,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交易:(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总利润、净利润和净利润为负,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不能表达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总利润、净利润和净利润为负,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后期末的净资产为负。(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布审计报告,不能表达意见或否定意见。
3.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仍存在相关风险。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冉盛盛远”)协议股权转让涉及冉盛盛远质押的股份。转让只有在获得质权人同意并完成所涉及的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后才能完成。在后续实施过程中,相关方仍可能不配合解除质押,导致股份转让交易无法实现的风险。冉盛源协议股权转让仍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转让登记手续。上述审批和确认程序是否可以通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股权转让是否最终可以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29日,中润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ST中润证券代码:000506)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偏差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这是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及控制权拟变更及权益变更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4-069),冉盛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185、803家上市公司,55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转让给山东招金瑞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瑞宁);与此同时,冉盛源在《股份转让协议》交付完成后,自愿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93、647、336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08%)的全部表决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冉盛盛远改为招金瑞宁,实际控制人将由郭昌伟先生改为招远市人民政府。同日,招金瑞宁披露了《详细权益变更报告》。
2.2024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纠正和追溯前期会计错误调整的公告》和《关于山东省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号:2024-092、2024-093)。
3.公司没有发现公共媒体最近报道的可能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的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冻结公司的银行账户对公司的资本经营、经营管理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子公司瓦图科拉金矿的生产经营尚未受到公司账户冻结的影响。
5.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规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有应披露但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目前,公司没有规划、谈判、意向、协议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或与此事相关的事项;董事会还没有得知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违反信息公平披露。
2.公司有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关于公司股票退市风险预警及其他风险预警的预警公告及停牌公告》(公告号:2024-019)。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的,为2021年、2022年、2023年。此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还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2024]ZB10760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2024]ZB10760号),不能表达公司2023年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第9.8.第一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发生退市风险警告等风险警告。
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冻结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叠加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告的公告》(公告号:2024-027)。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一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号:2024-076)。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063.42元。
目前,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尚未消除,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4、881、863.10元,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0、084、379.4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交易:(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总利润、净利润和净利润为负,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不能表达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总利润、净利润和净利润为负,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后期末的净资产为负。(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布审计报告,不能表达意见或否定意见。详情请参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3.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仍存在相关风险
冉盛源协议转让涉及冉盛源质押的股份,经质权人同意,完成质押手续后方可完成转让。冉盛源已与天丰(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已达成股份转让正式协议后终止股份质押的初步意向,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相关方未合作终止质押的风险,导致股份转让交易无法实现。
冉盛源协议股权转让仍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性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转让登记手续。上述审批和确认程序是否可以通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股权转让是否最终可以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于公司选择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投资者慎重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0506证券简称:*ST中润公告号:2024-099
中润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024年11月29日,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其中,2024年11月29日上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4年11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2.如何召开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将现场表决与网上表决相结合。
3.会议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2-3号楼23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玉芝董事长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125名股东参加了本次会议,代表113、056、555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2.1695%。
其中:2名股东出席现场会议,代表4、562、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1%;1.123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08、494、355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1.67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124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47、187、521股,占公司总投票权的5.0793%。
其中: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4,562,2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1%;1.122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42股、625股、321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582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聘请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
以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表决如下: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交易,关联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一致行动人回避投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云起律师李毅琼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依法有效,根据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
编辑:金杜










湘公网安备43010502001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