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钧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扭电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批准,并已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4〕1487号)。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君威电子”,股票代码为“301458”。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或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0.40元/股,发行数量为66.66.6700万股,全部发行新股,无旧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国家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金额为1000.005万股,占本次发行金额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华泰君威电子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金额为211.5384万股,占发行金额的3.17%。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475.1316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3.66%;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本次发行量的26.34%。
根据《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将发行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1.291.05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线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金额为3464.081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金额后发行金额的53.66%,网上最终发行金额为291.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金额后发行金额的46.34%。回拨后,网上发行中奖率为0.02413031%,有效认购率为4.456.06922倍。
2025年1月2日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支付工作(T+2日)结束。
1.新股认购统计
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战略配售、网上、线下新股认购进行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最高报价后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后续投资。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开发行规模的10.00%,认购金额不得超过2.2万元。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11.538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7%,均为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0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为788.4621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24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1月6日超过最终配股金额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T+4日前,按原付款路径退还。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29,763,297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309,538,288.8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147,20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530,911.20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经核实,《关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创业板上市初步配售结果的公告》披露的257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64个有效报价对象均按要求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但其中一个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暂停创业板IPO线下配售对象资格,为无效认购,相应股份5700股,相应金额59280.00元。
1、线下投资者有效支付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34,635,116
2、线下投资者有效支付认购金额(元):360,205,206.40
3、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数量(股票):5,700
4、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金额(元):59,280.00
无效认购的投资者和配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上述投资者无效认购的5700股。
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线下投资者有效缴纳认购股份34、635、116股,其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3、465、703股,约占线下投资者认购股份缴纳的10.01%;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股票数量为570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其中570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股票数量的10.0%。线下发行346273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2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数和网下投资者无效认购股份数均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数为152、903股,承销金额为1590、191.2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数约占发行总数的0.23%。
保荐人(主承销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数量中的570股(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股份数量5700股的10%(向上取整)不转让。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2025年1月6日(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与线下、线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后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到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7388.04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3401.26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210.24万元;
3、律师费:1,287.28万元;
4、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15.57万元;
5、发行费及其它费用:73.69万元。
注: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如果总数与每个子数值之和的尾数之间存在微小差异,则为四舍五入的尾数差异。发行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网上和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908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号基金大厦277号、28层
发行人:钧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编辑:金杜